【經已生效】港協暨奧委會新修定《指引》 若拒核對國歌區旗 港隊需缺席比賽或頒奬禮

運動筆記HK 編輯部
發表於2023/06/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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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月 30 日港協暨奧委會於官方網站發佈有關國歌和區旗《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‍際體育賽事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》(簡稱《指引》)修訂版,並於 6 月 1 日)生效。

在 2022 年 11 月,港協暨奧委會發佈有關港隊處理國歌和區旗的指引和措施。他們會提供工具包給體育總會,參加國際體育賽事時,領隊需帶同工具包裡兩份儲存正確國歌的硬件及兩面區旗,在播放國歌或升掛區旗前,需即場向事主辦機構再次核對為正確版本,發現歌曲或旗幟出錯,應作出「T」字手勢,並向主辦機構示意錯誤。

資料來源:香港運動員及隊伍參與國際體育賽事期間 處理播放國歌和升掛區旗的指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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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:2022 年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頒獎禮官方視頻截圖)

其後港協暨奧委會在 2023 年 5 月 30 日發出《指引》修訂版,大部份與之前指引相同,不過添加了數項指引。指明體育總會在出國際比賽前必需向港協暨奧委會領取工具包,另外將正確國歌的硬件及區旗交予賽事主辦機構時,必需以書面確認收妥。另外假若主辦機構拒絕領隊核對國歌名稱和區旗,領隊必須拒絕隊員參與體育賽事或頒獎禮。

假若主辦機構播錯國歌或錯旗幟,除了作出「T」字手勢,亦需馬上向體育總會匯報,而且 2 小時內需通知港協暨奧委會,及提交書面報告,於 6 月 1 日生效。

資料來源:港協暨奧委會向屬下體育總會簡介處理國歌和區旗《指引》的修訂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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